■   http://www.chinatopedu.com          中文:中国税务筹划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 010-67415152
首页
新闻中心
法规中心
专家团队
纳税筹划
财税大讲堂
税务博览
资格认证
财税资料库
联络中心
城市地产
总裁筹划
总监筹划
全员筹划
招商筹划
立项筹划
销售筹划
融资筹划
项目全程筹划
培训中心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国税函〔2001〕415号
  【发布日期】2001-12-01
  【生效日期】2001-12-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建过程中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不征契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1〕41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改制承受房地产申请免征契税的请示》(京地税地〔2001〕28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组建过程中承受原北京矿物局及其所属企业、原北京市煤炭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房屋产权,属于企业新设合并中的资产划转,不是房屋产权交易行为,不征契税。



版权所有 © 中国税务筹划研究中心
未经允许 请勿拷贝 免责声明
联系电话: 010-67415152 E-mail:fdcpx@126.com